经济学院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19年10月25日 15:55 点击数:

根据学校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经济学院定于第9周(10月28日-11月1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内容要求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经济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军生

副组长:李霄  贾彧  邓凯

成  员:李蓓蓓 张恒梅 胡克刚 王恒博 于璐瑶 胡碧 杨馥 孙研 周宇 郑毅敏 教务办 学工办

二、检查内容

(一)教师教学

1.检查授课教师教学大纲、教案、教师课堂手册等基本教学文件的编写和使用情况;教学进度、辅导答疑情况;多媒体教学情况;双语课、新开课、开新课等教学情况;

2.教师执行教学规章制度情况。如:是否按时上、下课;是否认真遵守调、停课规定等;

3.授课教师应加强课前、课后点名,杜绝学生迟到、旷课、早退现象,同时督促学生前排就坐听课,及时制止学生上课期间其他不良行为和现象,严格课堂管理;

4.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情况,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报告、实验考核记录、实验课教学秩序、效果以及实验室开放、设备利用率等情况。

(二)学生学习

1.与授课教师交流、互动情况;

2.学生学习纪律:上课迟到早退现象、课堂纪律状况。

(三)教学管理

1.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安排、教学检查组织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

2.各系、课程建设团队教研活动开展情况(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教学法研究等)。

、检查方式

1领导听课

学院领导通过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学院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至少随机听课3次并填写《西安财经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表》。听课表第11周周三(11月13日)前交回教务办。

2同行和教学督导专家听课

同行听课:各系应按课程所属,由系主任负责成立若干听课小组,组织所有任课教师于第10周前完成交叉听课。听课要求:(1)对本系这学期上课教师进行全覆盖听课;(2)所有任课教师至少听课2次;(3)同行听课每位老师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同行教师听课评价表》,评价表于第10周周五前反馈至各系保存,各系将评价结果汇总,第11周周三(11月13日)前交至教务办备案

学院教学督导听课:不少于4次。听课教师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不同的课程类别如实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教师同行(专家)评价表》,评价表于第11周周三(11月13日)前交至教务办。

3.教师评学

所有任课教师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上课期间,应填写《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评学表》交各学部保存,由其负责统计汇总后于第10周前将评学结果反馈学工办,以加强对学生学习状况的信息收集,全面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进一步加强班风、学风建设。

4.学生评教

学生登陆西安财经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使用“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对本学期所有开设的课程及授课教师进行网上评教。(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1

5.学生主题班会

班级导师和各班辅导员负责组织召开学生主题班会,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宣传与动员工作,营造人人关心教学质量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良好学风、教风的形成。

6.师生座谈会

(1)各系组织召开本学部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重点听取教师对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了解他们对学校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学生座谈会重点听取二、三年级学生对课程设置,教师教学(包括实践教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各系提交座谈会会议记录。

(2)经济学院组织召开不同年级学生座谈会

7.对本学期任课教师教案、课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近三年新进教师的教案编写和执行情况;

8.检查学生迟到、旷课,旷课次数多的学生学工办要启动预警机制。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依据校规及时处理,并上报教务处。

9.经济学院教学检查值班安排如下:

周             日

地点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第九周

 

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实验楼

贾彧

王军生

李霄

刘若江

邓凯

朱娣 王梅

全体辅导员

 

金敏

王一雷

吴廷武

刘洁

朱娣

战鹏

林令华

田志伟

王梅

(实验楼)

 

注:

1.校教务处、质量评估中心等部门会对全校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督查,请检查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所负责教学区域进行检查;

2.点检查学生迟到、旷课人次较多的班级,统计上报学院教务办和学工办;

3.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周四经济学院负责二教与实验楼的整体检查。其它时间未注明检查区域的,值班人员均在二号教学楼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四、检查目的与要求

1.全体任课教师应本着总结自己和同行在教学工作中好的做法与不足之处的态度,取长补短,相互学习交流教学经验,以促进教学效果的整体提高。

2.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课堂考勤记录可作为学期课程平时成绩的一部分登记入册。学生缺课或缺交作业达到全学期的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应提出取消该生参加本课程考核的资格,报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后执行。被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正常补考。

3.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需要学院解决的问题可在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中提出解决目前教学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措施与建议,由教务办汇总后向学院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

五、总结反馈

1.以课堂教学检查和教研活动检查情况为重点撰写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填写《西安财经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汇总表》,于10月31将总结材料(含电子版)交教务办。

2.教务办根据检查情况撰写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填写《西安财经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汇总表》11月1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经济学院

                  2019年10月25

版权所有:西安财经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