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00:00 点击数:

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及学科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成立经济学院预答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军生、郑丽,成员:殷红霞、郑毅敏、范云芳、陈长民、张恒梅、何秀玲、刘育红、杨馥、邓玲、杜欢。具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
    2019227日至315
    二、预答辩对象
    2016级硕士研究生
    三、工作组织及要求
    各学科成立预答辩小组,并在34日前将本学科预答辩小组的分组情况、时间、地点等安排报学科办。具体要求详见后附的学校通知。
 
                           学科办
                          2019228
 
附:学校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6级硕士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根据《西安财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西财研学发〔2018〕19号)的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2月27日至3月15日
二、预答辩对象
2016级硕士研究生
三、工作组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预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预答辩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若干答辩小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核预答辩结果并上报研究生院。
四、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提前将本单位预答辩时间、地点等安排报研究生院,以便研究生院组织校督导专家进行检查。
    2.预答辩环节实行末位淘汰制。在预答辩环节应有一定的淘汰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不设上限。
    3.各答辩小组预答辩学生人数原则上每组不得超过8人,且答辩委员最多不得参加超过2组学生预答辩。
    4.各答辩委员应回避所指导研究生的预答辩,并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地做好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五、预答辩程序
    1.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后,经导师审阅认可,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2.研究生提交的预答辩论文,应按照盲审格式制作,文中不得出现本人及导师等相关信息。
    3.学位点负责人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研究生指导教师3~5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导师本人应回避,不担任预答辩委员会任何职务。
    4.研究生按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程序进行陈述及回答问题,预答辩过程中不得提及导师信息。研究生陈述的时间一般为15分钟。
    5.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对论文的选题与综述、内容与结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是否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进行评判,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作出无记名表决结论。2/3及以上委员表决直接送审或修改后送审视为预答辩通过,否则将修改一个月以上重新参加学院组织的预答辩或不通过预答辩(延期申请学位)。预答辩委员会应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同意,进入查重和匿名评审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预答辩工作结束后,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3月22日前将《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B座418),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b@mail.xaufe.edu.cn。《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及《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留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保存。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昆            联系电话:8155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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