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西安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政策,不断推动经济学院就业工作,提高经济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结合经济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经济学院就业工作将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中心,以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为目标,正确引导我院毕业生树立科学就业观念和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意识,学院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全院教职工全程参与,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信息,不断开拓就业市场,促进毕业生就业。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就业工作
1、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总支书记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总支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学工办主任、团工委书记、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对学院就业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并负责开展全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责任到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机制。
2、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专题会议,在学院范围通报就业工作进展情况,查找问题,制定对策。
(二)发挥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推动就业工作
1、为扎实推进就业工作,特实行学院就业包干制。即处科级干部负责各系就业率,辅导员、班级导师负责各班就业率,论文指导教师负责所指导学生就业情况,并及时将学生就业情况在学院范围通报。
2、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各科室、各系要积极动员教职工搜集就业需求信息,联系用人单位,向毕业生提供与本专业相关的就业岗位,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就业信息。
3、各系专业建设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班级导师、实习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引导和推荐毕业生积极就业,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切实提高本专业毕业生就业率。
4、结合学院实习基地建设,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并逐步将实习基地建设与“就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实现校企合作多方共赢。
5、加大毕业生考研宣传指导工作力度。通过宣讲会、座谈会、分专业的考研讲座培训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措并举,加强考研宣传指导,营造考研氛围,引导学生积极报考研究生,不断提高研究生录取率。
6、完善就业工作窗口。在学院网站设立就业专栏,及时更新发布就业信息、岗位需求以及就业进展情况。
(三)做好毕业生就业日常管理,以服务促进就业工作
1、学工办要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学工办应积极联系用人单位,通过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和就业信息,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岗位应聘。
2、学工办要加强就业信息的发布工作。通过学院网站就业信息发布专栏、飞信、QQ群、微信等多种媒介,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岗位招聘信息,确保学生在第一时间获知招聘会的岗位需求等内容,提高信息传达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3、毕业班辅导员要加强转变学生就业观念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学生自尊、自立、自信,不畏困难,勇于担当,积极投身社会实践。
4、毕业班辅导员要扎实做好学生就业情况摸排分类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就业的整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就业分类指导。对就业相对困难学生要进行积极的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必要时要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指导,直至帮助其成功就业。
5、毕业班辅导员要积极做好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公务员、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应征入伍等多项政策的解释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军。
6、毕业班辅导员要加强与毕业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需求,发挥家庭与学校的合力作用。
(四)做好非毕业班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1、组织非毕业班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各类招聘会,提前培养学生的就业竞争意识,使他们正确认识自己和评价自己,及时调整和端正就业观念与就业思路。
2、不定期地举办就业经验交流会,由已签约的优秀毕业生向低年级学生分享就业经验,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
3、辅导员、班级导师、学年论文指导教师要尽早引导学生端正就业心态,树立积极的就业观和择业观。
三、奖励
1、对就业工作联系人和毕业班辅导员在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奖励。
2、对介绍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向毕业生提供与本专业相关的就业岗位的教职工给予适当的奖励。
3、对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做出显著成绩的辅导员给予适当奖励。
4、对学院就业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在年终考核和聘期考核时给予适当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