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是一件严肃的工作。毕业生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院(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毕业生派遣计划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对确因用人单位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被退回学院的毕业生,经学院核实后,按照规定,在一年内可申请改派。改派的程序:
⑴毕业生向原就业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⑵原单位出具同意毕业生改派的证明;
⑶新的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毕业生的接收函;
⑷毕业生持原来的报到证、原单位同意改派的证明和新单位的接收函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⑸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持审核后的材料到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批、并办理新的派遣手续;
⑹毕业生持新报到证到学院相关部门办理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档案的更改手续。
◇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在办理调整该派手续时只须出具新签用人单位协议书及原报到证两份材料。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于已签订具体用人单位并派遣的,其该派期限不超过一年,未签订具体用人单位派遣回各市人事局(教育局)的,改派时间可延至两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