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党总支关于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
作者: 时间:2014年02月25日 00:00 点击数:
各党支部:
根据校纪委《关于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各党支部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把治理“会所中的歪风”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党员师生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明“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纪律,即: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将公务接待安排在私人会所,严禁公款报销在私人会所消费支出的费用,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各党支部要通过新学期各系、科室工作会、班级和支部学习会等有效途径和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党员师生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各党支部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出榜样,并于2月26日之前组织各支部党员作出承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