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4年辅修专业招生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7:23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根据兴趣自愿选择辅修经济学院相关专业。经学校批准,经济学院自2024年起面向全校统招本科在校学生开设辅修专业。按照《西安财经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西财大教发〔202322号),以及学校《关于开办2024年微专业、辅修专业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经济学院辅修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金融学 财政学 经济学(专业介绍后附)

二、招生对象

一至三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主修专业学习成绩无挂科,学有余力,无欠学费且符合辅修专业修读要求的学生。

三、课程设置

辅修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三个学期修完。课程安排在周末或晚上。修读学分及课程安排详见后附各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其中金融学40学分,经济学39学分,财政学40学分。课程采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考核均采取线下形式,强化过程性考核评价。

四、课程修读

辅修专业课程结课后,学生须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需重修。因故终止辅修专业学习,学生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课程,经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后可开具选修课程证明。

特别说明: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的修读,不影响主修专业的学年学期及毕业资格审核。

五、学费标准

辅修专业实行成本收费制,学生按 100 /学分的标准缴纳学分修读费。全部学费在报名时一次性缴纳,原则上中途退出不予退费。若有重修,按照重修课程相应学分缴纳该课程重修费用。

六、证书发放

修满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校将颁发西安财经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辅修学习同时终止。

特别说明:辅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七、招生程序

1. 2024 9 25 日至 10 15 1600 前,学生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校官网下载),交经济学院教务办。

2. 2024 10 18 日前学院依据招生要求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学生修读申请表、汇总确认表(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管理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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