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年12月26日 00:00 点击数:
各党支部:
现将校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要求的通知》转发各支部,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现就廉洁自律要求重申如下:
1.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2.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4.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请各支部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师生,并认真遵照执行。
经济学院党委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