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党员数据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年11月04日 00:00 点击数:

学院所属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数据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上学期末建立经济学院师生党员信息数据库,并初步完成全体党员信息录入和导入工作。因建库时间紧迫,出现信息采集不准和遗漏情况,为做好下一步党员信息库审核验收和报送,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信息化建设,保证党员数据准确、全面、规范,现开展全院党员数据信息核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阶段
    (一)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核对范围:在职教工党员。
    (二)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8日,核对范围: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在校学生党员,包括:本科学生党员、挂靠在我校的毕业学生党员。
    二、工作流程
    1、导出数据,编制表格
    由学院分党委统一导出发至各党支部。
    2、布置任务,核对信息
    以党支部为单位全面仔细核对党员信息,核对的信息需党员本人签字确认
    3、修改数据,补全信息
    学院分党委派专人汇总各党支部核对过的党员信息,进入党员系统,修改数据,补全信息。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支部要以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按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可靠,严格时间节点,扎实做好信息库数据核对及完善工作。 
    2、明确责任。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开展本支部党员信息收集、清查、核对、补录及处理工作。所有提交数据、表格必须经负责人审核,确保信息客观准确、真实有效、无一遗漏。
    四、核对说明
    1、核准信息力求两个“准”。一是核“准”本支部党员人数及名单。二是核“准”党员数据库个人信息。党员信息库中所有项目需认真逐项核对,不清楚之处请党员以个人档案中的信息为准。
    2、信息库和表格中所有项目都需要认真核对,其中蓝色绿色标记为所有党员必填信息(不能有空),要求信息核对准确完整。
    3、信息无误的党员在“信息是否有修改”一栏中填写“否”;信息有误需要修改的将相应信息更正,并在“信息是否有修改”一栏中填写“是”;确实发现原有党员有遗漏,在相应的支部后补充,并在“信息是否有修改”注明“新增”;发现原有党员有转出的,在“信息是否有修改”注明“转出”。    
    4、补全党员人数及信息。对本次聘任调岗的党员、新入职的教工党员和新生党员要及时编入党支部管理,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采集信息,补全数据,录入系统,完善管理。
    5、及时转出毕业生党员信息。对组织关系已经转出的教职工党员和2016届所有毕业党员学生及时在信息库中标注“转出”标记并修改。
    6、处理遗留党员数据。认真筛查已不在岗、失联达半年以上、但组织关系尚未迁出的党员,核查情况后,尽快将其组织关系转出或做出组织处理。
    7、统一信息更新。以此次核查工作为契机,规范和统一党员数据库信息更新,今后增加和变动党员数据应及时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8请务必按时间节点完成本支部党员信息核对,并请将核对后的党员数据(修改过的EXCEL数据)电子版发至学院分党委。
   
    教工党支部数据发至王梅老师处(1173102595@qq.com);
    学生党支部数据发至段燕锋老师处(997562550@qq.com)。
    联系电话:029——81556306。
 
 
经济学院分党委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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