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交纳2016-2017学年度工会会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年09月21日 00:00 点击数:
全体教职工:
接校工会通知,2016-2017学年度工会会费交纳工作从即日起开始,会费交纳标准为个人工资前两项之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12(月),小数点后不足10元不计收。
办公室已经根据财务处提供工资单进行了初步计算,大家再次核对无误后于本月25日前交纳,各学部由行政秘书收齐后统一交到办公室,行政人员直接到办公室交纳。
经济学院2016年9月工会会费收取明细单-.xls
经济学院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