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生实施“实践教学活动周”原则意见》(西财院教字[2011]9号)、《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安排》的规定,现将经济学院2012-2013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实践教学活动周”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铁卫
副组长:霍爱玲、苏永乐、邱天瑞
成 员:王恩胡、刘树枫、宋敏、胡碧、王小霞、刘丁有、于璐瑶、胡克刚、李爱鸽、刘昊坤、亢晓枫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办
二、实践教学活动的目的
1.拓展财经类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教学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重要补充,对于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整体规划实践教学工作,统筹安排实践教学,可以开阔学生的专业视野,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
2.增强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感性认识。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周的开展,将理论课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感性认识,从而达到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上升到新的理论的一个过程,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认知能力。
3.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加强实践教学,促进学生增强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实践教学周活动的时间、组织方式与内容
1.时间安排:2012-2013学年第2学期第20周至21周(2013年7月6日——7月19日)。
2.组织方式与内容:根据学校实施“实践教学活动周”原则意见精神,结合经济学院的专业特点,经济学院实践教学活动采用校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集中方式的,可以跨年级、跨专业组织安排实践教学周活动;采取分散方式的,各系要明确实践教学活动的具体内容,各专业可以将大二学生的中期实习或大三学生的学年论文与实践教学活动周相结合,以增加实践教学活动周的效果。
为保证“实践教学活动周”的实施效果,本次“实践教学活动周”实行导师负责制,各系要根据不同的实践教学活动形式,明确导师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职责与作用,有关实践教学活动内容的社会实践选题确定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调研题目可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设计,题目要小而具体,主题鲜明,防止大而空,通过“解剖麻雀”办法来分析和揭示社会现实经济问题,并能提出好的建议或对策建议或对策。经济学院拟定的选题指南见附件4。
具体实施措施和要求:大一、大二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和有关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培训。大一学生的社会实践以社会经济调查为重点,大二学生应结合专业和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根据调研内容和选题需要也可设计相应地调查问卷,或访谈提纲,使调研更加可行,符合实际,并有现实意义。大三学生:依托校外实习基地进行专业见习以及结合专业学习和学年论文写作进行社会调研,调研题目宜参照选题指南而产生,鼓励学生围绕社会实践调研活动设计毕业论文选题,为毕业论文写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7月3日下午,在翠华东校区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部署经济学院实践教学活动周的相关工作并进行动员;安排具有实践调研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为全体教师如何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调查做专题报告。为保证“实践教学活动周”开展的质量,经济学院针对大一学生尚未开设《社会经济调查方法》课程的情况,7月4日下午,专门安排专业教师在翠东校区为学生集中开设《社会经济调查方法》辅导讲座,具体安排见附件5。同时要求我院的各级科研机构积极发挥科研基地的作用,围绕机构所承担的有关科研项目,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引导学生学生打破专业界限组成项目团队开展跨专业、多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各系应将经导师确认的选题和学生名单汇总后提交经济学院“实践教学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凡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均需撰写“实践报告”或“社会调研报告”。
四、成绩考核及工作量计算
1.成绩考核
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后应填写《西安财经学院实践教学活动周登记表》(见附件2),并根据实践教学内容撰写相应的实践成果(如实践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等)。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辅导员以班为单位收齐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周登记表》和实践成果,并统一交到各系。
各系组织指导教师依据学生提交的实践成果,结合学生实践活动的表现等综合因素评定成绩。评分标准见“实践(社会调查)报告评分标准”(见附件7)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共五级,成绩合格者,参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给予相应学分;同时由系“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小组”对实践教学活动周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依照“实践教学活动周”要求和经济学院聘期目标任务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2.工作量计算
实践教学周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计算,执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具体为:
集中实践:按照0.1个工作量/生天,每周按5天计算;
分散实践:按照0.5个工作量/生。
五、工作要求与安全保障
要充分认识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的重要性,各系均应成立“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系“实践教学活动周” 活动计划以及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活动,所有教师均应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周”活动,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做好选题、实践(调研)过程和实践(社会调查)调研报告撰写的指导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详细的“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计划。“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践教学活动的目的与要求,实践教学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学生名单、指导教师的安排等。各系将“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计划(附件6)、“实践教学活动周”社会调查选题指南(见附件4)、“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汇总表(见附件1),经系主任签字后,于2013年6月27日前报教务办。教务办将报送材料汇总整理后,报经济学院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上报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2.各系在活动结束后,应认真全面总结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内报送教务办。
工作总结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供参考):
(1)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的总体概况;
(2)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3)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成果及先进事迹简介;
(4)实践教学活动周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3.安全保障:所有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周”活动的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学工办负责对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周期间的安全教育,做好外出实习、调研活动学生的记录,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
六、优秀实践成果及组织单位的评选
在实践教学周工作结束后,将组织推荐优秀实践成果及优秀组织集体参加经济学院和学校实践教学活动周评优活动。
附件1: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汇总表(各系用表)
附件2:实践教学活动周登记表(学生用表)
附件3:实践教学活动周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各系用表)
附件4:实践教学周社会调查选题指南(各系用表)
附件5:实践教学活动周社会调查讲座安排
附件6:各系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安排
附件7:实践(社会调查)报告评分标准
附件8: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