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陕西省2009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年07月07日 00:0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陕教基〔2005〕88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解决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现就课题招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标的18项重大课题,为经费资助课题。这些课题均是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陕西省2009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见附件1)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每项课题都明确了研究目的、研究要点、成果呈现方式和主要参加人员等相关要求。申报者可据此组建研究团队、设计研究方案,但不得随意改变研究题目和方向。对于课题研究内容,申报者可根据所研究问题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及本文件,可从陕西教研网(http://www.sxjks.com)和陕西教育网(http://www.snedu.com)下载。
二、申报要求
1.每项课题必须设立两名主持人,一名为行政主持人,一名为学术主持人。两名主持人均是课题申报者。行政主持人和学术主持人只能参与一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2. 行政主持人,应是各级党政机关主管教育负责人,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处(科)室负责人,或省、市教科研机构、电教部门、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负责人;行政主持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3. 学术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组织完成过省级或以上课题研究任务。
4. 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 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得少于5人,且均须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均须熟悉与申报课题有关的教育政策和业务知识。申报者须征得其他拟参加者本人同意,方可将其列入课题组成员。
6. 申报者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和研究基础,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研究时间
招标课题的研究时间为2009年9月—2010年9月,为期一年。
四、研究经费
每项中标课题由省教育厅提供2—5万元的经费资助。
五、申报办法与报送时间
1. 课题申报者根据所列重大课题进行选题,并如实填写《陕西省2009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申请·评审书》和《陕西省2009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2、3)。
2. 报送材料包括:承担的省级或以上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陕西省2009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陕西省2009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招标〈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统一用A4纸印制,用计算机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纸质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
报送时间及地点:2009年7月15日之前报送校科研处项目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