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榆林市2019年科技
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9年度我市科技计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事业发展,现面向全市征集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
一、征集项目类别
本次征集的项目类别包括以下三类:
(一)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二)创新环境建设项目;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指南》将在市科技局、财政局网站发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县区科技部门要严格把关,注重质量,控制数量,突出重点,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二)基层单位项目向县区发改科技局申报,市属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申报时只提交《榆林市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材料待项目初选入围后再行上报。
(三)各县区发改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市属单位由市科技局审查)后,筛选项目,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对项目分类汇总、排序,制出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科技局(四份)和财政局教育科(一份)。不受理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
三、总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有相当的技术力量和设备,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
(二)所有项目必须与当地产业规划紧密结合,集中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不受理脱离产业实际、孤立、冷门项目,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必须明确,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应用途径必须清晰、可查,项目验收时须提交知识产权清单。
(三)在研或未验收(结题)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本年度其他市级部门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市级科技项目。
四、审批程序
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经市科技局、财政局共同对申报项目组织考察、论证和筛选后,按规定程序提出具体项目资金的分配意见,安排下达。
五、申报时间、地点
2019年5月13日至6月12日(节假日除外)。未按要求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和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本通知、项目申报指南及有关申请资料格式等,请在榆林市科技局网(http://kjj.yl.gov.cn)上查询、下载。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
项目材料报送地点:市科技局计资科
联 系 人: 宋舒畅 马芳
咨询电话:0912-3882009
市财政局教育科联系人:温 方
咨询电话:0912-3592813
附件: 榆林市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榆林市科技局 榆林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3日
附件:
榆林市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一)农业技术领域
1.高产、优质、广适多抗、适应机械化作业的地方特色农业新品种选育
2.农产品储运、精深加工技术研发
3.小杂粮精深加工新产品
4.高端特色农产品研发
5.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引进、创制及利用技术
6.果品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
7.红枣优质高效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
8.节水高效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
9.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技术
10.畜禽高效福利养殖与重大疫病防控技术
11.羊精细化饲养关健技术研究12.小型化、智能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产品研发
13.农业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技术研发
14.农林生态环境与控制关键技术(二)工业技术领域
1.煤炭分质利用关键技术
2.煤焦油高效+回收及下游产品开发关键技术
3.中低温煤焦油定向分离技术
4.兰炭尾气综合利用关键技术
5.煤化工废水处理工艺技术
6.煤基活性焦新材料制备技术
7.中低温煤焦油制备碳材料技术
8.金属镁高效清洁生产关键技术
9.镁冶炼渣综合利用新技术
10.高品质镁合金熔铸产业化技术
11.高性能镁合金铸件制备关键技术
12.大规格高性能镁合金变形加工制造关键技术
13.煤渣废料综合利用技术
14.新型纤维及复合材料制备技术
15.兰炭生产含氨废水、淀粉废水处理利用新技术
16.煤气化渣综合利用技术
17.垃圾焚烧和烟尘污染治理控制技术
18.环保产品与工程化设备、在线检测软件和成套设备应用技术
19.新型农业机械产品研究与技术
20.能化设备制造与焊接修复关键技术
21.新能源和再生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
22.智能机器人、互联网+、物联网关键技术
23.电子信息与自动化控制关键技术研究
24.新型耐磨材料研究与技术开发
25.木塑复合新材料的应用技术开发
26.装配式建筑的产业化的技术开发
27.新能源和再生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
28.智能机器人、互联网、物联网关键技术
29.互联网+新型智慧城市公用系统及平台技术开发
30.电子信息与自动化控制关键技术研究
31.毛蛋白纤维技术及其产品开发
32.新型相变调温纤维技术产品开发
33.工业互联网和能源大数据的研究
34.纺织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
35.智能无人机的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
(三)社会发展技术领域
1.地方病综合防治技术研究
2.陕北地区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
3.陕北地区优良中草药规范化栽培技术研究
4.中医药关键技术研究
5.防治氟骨症的中医新药研究
6. 传统中医、中药的开发、研究与利用
7.基础医疗设备数字化改造与提升的关键技术研究
8.能源化工环保节能关键技术研究
9.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研发
10.治疗重大疾病及常见多发性疾病的具有自主识产权的创新中药、生物医药的研发
11.安全生产、消防、自然灾害等防灾减灾技术研究
12.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技术研究
二、创新环境建设项目
1.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建设
4.“平台+标准+数据”管服试点建设
5.省级高新区、省级农业高新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创新型县区、县域经济示范县、科技示范镇、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小屋建设
6.产业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建设
7.煤炭绿色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8.智能无人系统产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9.领军人才、研究机构(团队)引进
10.创业大街建设
11.榆林市科技创新中心能力建设
12.榆林市科技开发中心能力建设
13.科技与文化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14.国际、国内科技交流、合作、培训及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建设
15.智慧农业云数据平台建设
16.智慧社区云平台建设
17.虚拟现实(VR\AR\MR)技术安全宣教培训基地规划设计与开发
18.各类实用技术、知识产权、科技人才等培训
19.对榆林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的宣传推广
20.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设施维护与功能提升
21.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
22.R&D统计工作专项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
(一)联合攻关项目
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开展联合攻关、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榆林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与合作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项目,在榆林境内有研发基地或与榆林市相关企业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平台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预期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与榆林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有关的项目。高校单独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需在榆林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并与榆林有长期合作协议,申报项目需契合榆林产业发展需求。
1.现代农业领域。重点支持玉米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种质资源保护;农业节水新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红枣、小杂粮、羊肉等特色农产品保鲜、深加工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及配套设备开发。
2.能源化工领域。重点支持煤、气、油、盐、化工、材料生产及节能减排环保新技术;新能源和再生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金属镁冶炼工艺、粉煤干馏等工业尾气、废水综合利用新技术开发;油、盐化工产品后续产业链延伸加工;陕北矿区塌陷区生态修复治理技术与示范。
3.新材料及装备制造领域。重点支持我市产业发展过程涉及的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技术。包括农业机械的研发生产,现代化养殖设备的研发。
4.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重点支持矿区水资源保护和污水处理的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工业废水综合处理及节水新技术应用推广;地下水资源保护;城市污染治理;城市节水技术和设备开发;黄土高原水土保持。
5.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
6.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陕北特色文化研究;畜禽重大疫病监测、诊断、预防及防治技术应用与示范;文物保护、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城市垃圾处理和医疗垃圾处理关键技术开发。
(二)外国专家培育项目
1.申报原则。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我市企业、院所、高校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和优秀人才,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社会与生态建设、农业与乡村振兴等领域,服务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升级、经营管理等工作,促进国际创新合作。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榆林辖区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外国专家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和我市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发表同时要具有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
3.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要围绕工作内容为基础进行申报项目,要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按照一个项目申报;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它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各申报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三)科技新星
凡在我市境内高校、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均可申报。年龄不超过35周岁,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对提高我市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高校申报人员须为博士(含在读)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为硕士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取得过科技部门认可的重要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