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高煜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作者: 时间:2019年10月24日 13:24 点击数:
根据《高煜与西安财经大学共同设立“高煜奖学金”的协议》精神和授权,经2019年10月15日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制订西安财经大学“高煜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对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
马 琳(高煜指定授权人)
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本科二年级全体辅导员、奖助组组长。
二、捐赠金额、奖励标准及人数
“高煜奖学金”总金额为拾万元,每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两名学生,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评选条件
1.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学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孝敬父母,勤俭节约,诚实守信。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每学年参加校级、社会公益活动不少于80小时。
文化课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20%,没有不及格科目,达到校内二等奖学金的标准。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高煜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学年文化课成绩单、综合测评表等其他相关材料。申报材料于2019年10月28日中午12点前交至经济学院218办公室张晨老师,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经济学院负责审核申请人信息,“高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获奖名单,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3.经济学院将评选确定的获“高煜奖学金”的学生姓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获奖理由等信息告知并征得高煜老师母亲马琳同意,同时把获奖学生资料备案并督促和监督学生和高煜老师家属建立良好的信息联系。
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名额分配表进行评审和推荐工作,并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已经评定奖金的在校学生,取消荣誉称号,并要求退还奖金。
2.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五、获得“高煜奖学金”学生的相关要求
“高煜奖学金”获得者应在后续的学习生活中继续保持刻苦向学、勤奋认真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品行。同时和高煜老师的家属保持联系。
附件一 “高煜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 “高煜奖学金”获得学生承诺书
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