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校园”知识问答

作者: 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21 点击数:

1.为什么要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

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新形势下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新举措,也是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保证。

2.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陕西省“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稳办〔2021〕19 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办法的通知〉》(陕教工〔2021〕202号)等文件要求为指导。

3. 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以人为本,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与依法治校相结合,坚持服务师生,强化校园治安和安全责任;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持教育先行,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坚持综合治理,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水平,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稳定、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4. 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的目标是什么?

我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在总结和优化前期创建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安全保卫“三防”建设与管理水平,达到省委高教工委“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的各项要求,获得省级“平安校园”称号。具体目标任务是:建立“平安校园”创建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稳定、安全、文明、和谐为主要标志的校园平安程度的显著提高,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5.我校哪一年获得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我校2017年获得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6.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评估的内容有哪些?

依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规定:共有6个一级指标体系,15个二级指标体系,46个监测点,总分100分。六个一级指标体系是:

组织领导(一级指标)占18分;

安全保卫(一级指标)占34分;

校园稳定(一级指标)占17分;

环境治理(一级指标)占7分;

校园安全文化(一级指标)占8分;

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一级指标)占16分。

7.在什么情况下将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取消其“平安校园”称号,并予以摘牌和通报?

(一)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系列入室盗窃、流氓滋扰等恶性治安案件的;

(二)发生师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重大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三)发生涉校涉师生的“法.轮.功”等邪教事件或非法传教的;

(四)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组党”结社,群体性越级上访的;

(五)发生师生员工制毒、贩毒等涉毒案件的;

(六)校园内有经营性网吧的;

(七)校园内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暴力恐怖事件的;

(八)验收评估中师生安全满意率低于80%的;

(九)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和恶性案件的。

8.“平安校园”如何管理?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实行退出机制和动态管理。省级“平安校园”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平安校园”有效期原则上为5年,对已命名的高校,省综治办、省委高教工委、省公安厅每5年进行一次复查,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其省级“平安校园”称号,并予以通报。

9.2022年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2 11-12

方式: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师生座谈、校园安全满意度测评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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