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

作者: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4:52 点击数:

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2023年我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预计接收调剂,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

学术学位

020202

区域经济学

全日制

020203

财政学

全日制

020204

金融学

全日制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全日制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全日制


注:本次公布的预调剂信息仅为预测,待最终招生计划确定后,我将及时发布正式调剂信息,请密切关注。

二、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单科成绩与总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满足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三、调剂程序

1.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考生及时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校调剂志愿,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的调剂无效。

2.学校初审后,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4.复试后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教育部“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3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46日开通。我校届时预计同步打开服务系统我院将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实际,适时开展复试、调剂工作。具体安排请留意我院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信息发布渠道及联系方式

1.信息发布渠道

我院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通过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官网(http://jingji.xaufe.edu.cn/等平台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科咨询电话:029-81556499

经济学院学科办咨询电话:029-81556305


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西安财经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