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我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年06月11日 00:00 点击数:

     

基层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高教工委《关于评选表彰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陕高教组〔2014〕28号)文件要求,校党委决定“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此基础上,推荐参加陕西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本次评优主要依据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表现情况;近三年来立足岗位、尽心履职,服务学校发展方面的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基层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以党员信息库为准),按规定正常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具有一年以上党龄的正式党员。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发现推荐在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负责人和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且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严格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上报。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围绕教学育人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影响力、感召力和战斗力强。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有序、条件保障有力,党内民主氛围浓厚。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工作业绩突出。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2.优秀共产党员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先进性得到党员群众的公认。
    3.优秀党务工作者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成绩显著;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
    三、评选的原则、方法与步骤
    1.评选原则
    坚持条件,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注重实绩,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效应。
    2.评选方法与步骤
    基层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中关于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基层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扩大至党支部书记和同级党员行政领导干部参加)或党员大会,传达学校党委文件,对评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组织评选。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先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荐,基层党委、党总支会议研究确定,然后按照所分配名额等额报送组织部,经校党委会研究批准。3个直属党支部的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采取自荐,上报申报材料,经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由基层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依据《西安财经学院基层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西财党字[2011]8号)自评自荐,递交申报材料,经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四、有关要求
    1.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我校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真正把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业绩突出,党员师生公认,能够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要加强宣传引导,使推荐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校园氛围。
    2.各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推荐对象的确定,要在民主推荐或评选的基础上,经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后上报。
    3.各党总支于6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三份(使用A4纸打印)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推荐材料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大于1MB)至电子邮箱。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党总支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主要包括推荐对象名单、推荐过程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各党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推荐陕西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各1名。
    (2)审批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填写相应审批表格(见附件2至附件4,表格电子版可在组织部网站“党建工作”栏目中下载)。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单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推荐意见加盖党总支公章。
    (3)事迹材料。写实性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
    联 系 人:王培
    电 话:81556035(传真)
    电子邮箱: zzb@mail.xa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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