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2009届毕业生实习计划

作者: 时间:2009年03月20日 00:00 点击数:

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2009届毕业生实习计划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西财院教字[2006]28号)的规定及《西安财经学院二00九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现将2009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9年3月16日——2009年5月8日
 
二、组织管理
1、为了保证毕业实习的顺利进行,根据学院要求,经济学院决定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铁卫
副组长:杨太康 
组员:李爱鸽  刘丁有   贾彧  胡碧   李涛   刘昊坤
2、各系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详细的实习计划;
3、各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订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要根据实习大纲编写,具体规范实习内容与要求);并将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于实习前一周发给学生;
4、组织开展实习前的专题培训,使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
 
三、毕业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整个教学环节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属于实践性教学。实习的目的一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回顾、总结、综合和运用;二是通过实习了解社会经济运行状况,了解企业事业单位的实际经营管理工作,参与企事业单位的一个或几个实际工作环节,获得感性认识,在工作中得到实际能力的锻炼和理论知识的检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要求
1、实习时间
具体实习时间各系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2指导教师的配备
各系应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为保证实习质量,每个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25人。
  3选点原则
实习地点应遵循以下原则:满足本专业培养方案及实习大纲要求的原则;相对稳定性原则;就近原则;节约成本的原则。
4、实习纪律
师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我院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准在实习期间离开实习地点外出旅游、回家。学生实习结束时应按时返校。
 
四、实习程序
在学生实习前,各系在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安排下,首先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宣讲有关实习要求、纪律,检查、落实实习计划及实习单位;其次,成立实习小组,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到实习单位实习;最后实习总结,书写实习报告及成绩评定等事项。
 
五、实习的组织形式
毕业实习采用校外实习的方式,采用统一安排,分组实习的方法。具体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以集中实习为主。校外集中实习以建立的实习基地为首选单位,其他实习单位的联系由学生指导教师联系并指定。为保证实习质量,分散实习的学生由系里指定专业教师进行辅导,要求学生必须开具实习单位接收实习证明并将实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材料交给指导教师。并与学院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
 
六、毕业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依据毕业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做好实习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毕业实习计划要求,认真指导学生实习,确保每位实习学生按时按质完成实习任务;
3、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定期向经济学院及实习单位汇报有关情况;
5、毕业实习结束后,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向学生所在系写出书面工作总结;
6、必须全程参与实习工作,如有特殊原因要离岗,须书面申请,报经济学院领导批准和教务办备案,并由系上安排其他教师接任其实习指导任务。
 
七、实习成绩的考核及评定
1、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提交实习报告后,方能参加毕业实习考核。
    2、毕业实习考核的评分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优秀”成绩的比例不得超过20%;“良好”成绩的比例为50%左右;“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为30%左右。
考核工作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报告、实习鉴定书等,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考核。
    3、毕业实习不及格者,由学生本人申请,经专业所属院系审核,安排在毕业后一年内进行。具体办法是:随本专业下一年级学生编入实习小组参加实习,进行考核。该生毕业实习所需经费,由学生本人自理。
 
八、报送实习材料
    各系按规定时间将以下相关材料报送经济学院教务办。
1、各专业实习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毕业实习的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实习时间的安排,实习地点的安排,实习学生名单,实习指导教师名单等;截至日期:2009年3月15日
2、《西安财经学院毕业实习基地情况一览表》(截至日期:2009年3月15日
3、《西安财经学院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截至日期:2009年3月15日
4、《西安财经学院毕业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截至日期:2009年3月15日
5、各专业的实习工作总结(截至日期:2009年5月15日
6、评选出的优秀实习报告(复印件)(截至日期:2009年5月15日
7、《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毕业实习报告推荐汇总表》(截至日期:2009年5月15日
8、《西安财经学院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截至日期:2009年5月15日
9、工作总结截至日期:2009年5月28日
①学生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必须写出个人毕业实习报告。
②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后,要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向学生所在系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③各系在实习结束后,应认真全面总结实习工作,写出实习总结报告。
注:实习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实习工作的总体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经济学院
                                             200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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