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申报2009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年04月15日 00:00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09年西安财经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西安财经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宗旨
    为了鼓励我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科研骨干多出高质量、高层次的优秀学术著作,支持优秀科技学术著作的出版,积极落实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为争取申报硕士点提供学术成果支撑。
    二、资助对象及范围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是:我校在职人员。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的范围是:由我校教师、研究人员完成的学术著作;由我校教师、研究人员承担较大撰稿任务(10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
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分为以下三类:
    1.学术专著: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2.基础理论著作: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从事多年深入探索研究,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和体系新颖、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3.应用技术著作:作者把已有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撰写的给社会带来较大  经济效益的著作。
    三、资助原则
    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坚持“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按照党的出版方针,以国家科技发展政策为导向,紧密结合国家科技发展计划,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服务。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采取先申请立项、后成稿评审的办法。立项者有资格申请著作出版,一般由作者办理出版资助项目申请。著作权属多人时,必须有全体人员签署的意见。
    1.基本要求
    (1)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者须先申请立项、再申请出版基金资助。
    (2)申请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属多人时,需经其他人书面同意。
    (3)申请出版基金资助者须在已完成全部书稿或80%书稿之后方可提出申请。
    (4)申请者确属无学术著作出版经费来源,或在出版时经费确有困难。
    (5)受资助的学术著作在前言或后记中须说明学院出版基金资助。 
    (6)已获学术著作资助尚未出版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出版基金。
    2.申报和评审
    (1)申请提交:欲立项者填写《西安财经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立项申请书》(从科研处网站下载)。欲申请出版基金资助者,须提交书稿的前言、目录(至少到节一级)、主要参考文献(注明出处、发表时间)和相关成果的奖励和鉴定材料(如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材料)。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立项。获得立项后,有资格在规定时间申请学术著作出版金资助。
申请立项时间: 2009年4月28日。
    (2)专家评审:分别组织专家对项目立项申请和出版基金资助申请书进行评审。立项根据我校科研工作重点和学科建设规划而定。申请出版基金资助的学术著作作者应提交《西安财经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立项申请书》(修改稿)和著作完整书稿 。科研处组织校外专家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匿名评审。
    提交出版基金资助申请书时间:2009年5月5日—5月30日。
    3、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议通过当年资助著作。
 
                                                                       科研处
                                                                   200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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