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4号)《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调剂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现制定经济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调剂工作细则。内容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学位类型 |
招生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学术学位 |
经济学院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全日制 |
020203 |
财政学 |
全日制 |
020204 |
金融学 |
全日制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全日制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全日制 |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符合《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单科成绩与总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遴选规则
考生满足学校研究生院调剂基本要求。
四、复试资格审查
①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②将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
③采取网上资格审查,录取的考生报到时提交所有资格审查原件,如原件资料有误或不完备,取消录取资格。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核材料: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邮件标题为考生编号-姓名-手机号-报考专业名称-报考专业代码):
(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提供);
(5)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
(6)《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业考生提供);
(7)政审表(所有考生提供)。
注意:我院指定专人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将存档以备复查。
五、调剂程序
(一)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的时间内,填报调剂信息,履行调剂程序。
(二)学校在调剂系统开通12小时后,按照接收调剂考生规则初选后,确定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按时确认过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照我校的复试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我校会尽快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学校和各相关培养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二)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我校调剂志愿解锁时间为36小时,系统开通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招生计划余额确定系统开通时长和批次,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公告。
(四)考生应提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和要求。
(五)后续如因考生放弃复试产生空额,将优先在系统中已有的调剂志愿增补。
七、调剂复试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我院网站的公告,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9- 81556305( 李老师)
申诉电话:029-81556293 周老师
申诉地址: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3号教学楼220室
考生质询、投诉、申诉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经济学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