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力和压力脱钩视角下中国生态承载力评价
作者: 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0:10 点击数:
改革开放40 年来,中国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取得了一系列世人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粗放型的经济增长也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损害。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资源耗竭和生态破坏等问题不断显露,中国经济奇迹付出了较大的资源环境代价。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要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将生态文明战略地位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衡量各地区生态文明家底状况,生态承载力作为衡量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判断社会经济活动与资源环境、生态系统协调与否的基础工具,也是生态系统整体水平的表征。因此,提高区域生态承载力已成为当今乃至未来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 的重要任务,恰当、准确评估地区生态承载力水平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借鉴生态足迹思想,从生态建设和生态损害两方面评价生态承载力状况,将生态承载力的提高界定为降低生态环境破坏和提高生态环境自净能力,生态环境自净是指生态环境受到污染后,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逐步吸收、消除环境污染的能力,是人类通过生态环境投入,改造自然而主动影响生态承载力的努力效果。本文将采用脱钩模型从大气、土壤和水环境三个维度对中国生态承载力水平进行测度,以全面分析中国现阶段生态承载力水平。本文借鉴生态足迹分析思路,将生态指标分为支撑力和压力,然后采用测度指标体系构建方法测度生态支撑力和压力水平,最后采用脱钩思路和方法,从压力和支撑力二者脱钩视角探讨我国省级层面的生态承载力状况的动态变化,是对两种生态承载力测度方法相结合的一次有益尝试。
本文采用2006—2016年中国大气、水体和土壤生态支撑力和压力指标,利用脱钩模型分析了三者及整体的生态环境承载力状况,结果表明:我国整体层面和分类型生态承载力水平都较低,特别是大部分东部地区的经济发达省份,其生态承载力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而西部地区表现相对尚好,大部分省份生态承载力呈现一定的上升趋势,但部分省份同样较差。可以看出中国生态承载力 不仅存在整体水平不高的特征,还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特征。这表明提高我国生态承载力水平、实现美丽中国的战略任务不是一地一区的任务,所有省份都应基于自身生态承载力状况实施有计划和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政策在不同地区的效果必然存在异质性,因此为提高各地区生态承载力水平,应建立健全生态 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政策,具体来说,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应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总体的生态 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政策。各省份在经济发展程度、经济增长方式、生态环境资源禀赋以及治理投入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各地区生态承载力状况也不尽相同,但各方面生态承载力不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一点是相同的,因此应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政策。具体来说,一是环保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政策制 定和实施过程中要贯彻总体治理的理念,遵循国家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重点解决提高生态支撑力和降低生态压力的问题,形成统一规范的环保理念和模式,强化顶层设计。二是调整各地区环保政策措施,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重点,兼顾地区公平。对于生态压力大、生态支撑力相对不足的省份,应强化对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资金、技术支持,而对生态压力小、生态支撑力相对充足的省份,应进一步支持其提升环保的技术和效果,鼓励这些省份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三是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先进的环保理念和监管技术在全国各地区的普及,通过信息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系统化,激发和形成新的技术和模式。其次,充分考虑生态承载力的地区间差距特征,提升区域协作保护和治理能力。近年来我国的 环保政策效果有显著提高,但“九龙治水”的多部门分头治理模式仍存在,造成协同保护效率低下问题依然严峻。因此,如何推动区域环保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合作机制,成为提升总体环保政策效果的关键所在。具体来说,一是加强各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政策制定和实施部门间的交流和学习,取长补短,提升环保政策实施的协作保护意识,实现保护和治理理念的转型。二是强化环保资金、人才等资源向重点区域和主要对象倾向,强化对重点省份和对象的联合保护和治理,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效果的共同提升。三是应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实际,构建区域环保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联动平台,以建立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协作监管数据库和环境质量和污染治理状况的统一发布机制和预警机制,解决生态环境分区域保护和全面保护、分区域治理和全面治理不能兼顾的矛盾,形成区域有效对接和快速反应的机制,共同努力,促进环保效果的提升和生态承载力水平的提高。最后,要重视生态承载力的地区内差距特征,防止生态环境污染在地区内省份间转移。实证结果表明四大区域内省域间的生态承载力也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地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政策也必须要有针对性,杜绝政策“一刀切”的做法。具体来说,一是厘清各级政府间以及同一层次政府部门间环保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权责,明确地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主线,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体制改革。二是推动建立环保、水利、林业和土地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技术、政策和信息等资源共享与合作,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等工作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