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8-2019-2期末考试安排

作者:王梅 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48 点击数:

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18-2019(2)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学部及学工办:

201961721(18)为我院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落实有关考试考务工作及考场纪律的各项制度与措施,保证期末考试严肃、公正、规范进行,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领导小组

长:王军生

副组长:李霄、贾彧、刘若江

员:李社宁、李伟、于璐瑶、殷红霞、王梅、朱娣

二、各学部及学工办在期末考试前,应落实以下工作

1、召开会议,安排落实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命题及试卷审定、试卷的安全与保密、监考安排及培训、规范试卷评阅、保存和成绩评定等。

2、监考工作是教师应该承担的教学任务之一,各学部应统筹安排每一位教师的监考任务,加强监考工作的培训,使每一位监考人员明确监考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加强考试违纪防范及处理。原则上不允许安排研究生助教担任监考工作。特别强调:监考老师在开考前应强调考试纪律,告知考试违纪的严重性,进行事前防范;监考期间不得看手机,看书或报纸,批改试卷和聊天。

3为规范考试管理过程,加强试卷安全保密,期末考试试卷全部清点回收,以防被外部人员翻拍复印。考务人员和监考老师应严格考试过程管理,切实遵守安全保密纪律,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安财经学院学士学位管理暂行规定》,引导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使学生了解考试规范要求,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特别强调:考试期间学生不能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在考试期间积极参与巡考工作,深入考场,关心监考人员,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在巡考过程中,要认真检查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发现未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考场工作规范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经济学院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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