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夏季短学期实施方案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生夏季短学期实施方案》(西财教发【2017】43号)和《西安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夏季短学期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经济学院的实际,制定经济学院夏季短学期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军生 李霄
副组长:贾彧 刘若江
成员:各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学工办主任、教务办全体成员
二、时间安排
短学期共四周,即本学期第19周-22周(6月22日至7月19日)
三、指导教师及学生安排
(一) 短学期指导教师安排原则
1、优先支持组织“田野”调查、现场调查的指导教师;
2、尽可能给每位指导教师指定若干名学生,指导其在大学的一二三年级的三个夏季短学期中开展实践,使其调研能够连续深入进行。
(二)学生安排
参加学生:大一至大三全体本科生(不包括预科生)
2017级经济大类学生短学期实践课程归属:
经济类1701、1702 (财税)
经济学类1703、1704、1705(经济)
经济学类1706、1707(国贸)
经济学类1708、1709(投资)
(三)过程安排
夏季短学期实施年级差异化实践活动。
大一学生:前两周在校内参加实践类课程,每天不少于4课时;校外两周根据指导教师安排,开展以认知实习为主的实践活动;
大二学生:前两周在校内参加实践类课程,每天不少于4课时,或参加甲骨文大数据实训,二者选择其一;校外两周根据短学期指导教师安排,开展以见习实习与社会调查为主的实践活动;
大三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集中调研实习实践四周,或校内实践类课程一周、校外实践三周,校外三周实践活动主要以专业实习、生产实习与顶岗实习为主。校外集中实践活动都必须有本校指导教师负责带队完成,校外分散实践部分,由指导教师负责安排。
四、指导意见
各专业按照学校总体要求,经济学院实践教育要求各专业结合本专业培养方案和学生知识结构要求可以有所侧重,并结合市场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培养要求。实践教育前两周各专业各类实践教育课时安排要求:创新创业教育竞赛培训占课时不低于15%,实践教学类中要安排实践活动专业论文写作讲座,占总课时不低于10%,前沿讲座在10%-20%,企业界双师型导师讲座不低于10%。社会调查阶段要有效利用基地研究课题和教师的科研课题设计调查问卷,以科研反哺教学,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深入到农村、企业进行实地调查。
五、短学期调研项目选题
根据2018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要求,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热点和焦点问题,各指导老师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有针对性、专项性调查研究,积极倡导“田野”调查、现场调查,组织精干力量组成优秀团队开展社会调查设计。夏季短学期内容的选题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题目应明确而具体,防止大而空,建议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选题:
(1)教师和学生自主设计的综合实训或调研项目;
(2)从教师所承担的较高级别科研课题中提炼调查或实践项目;
(3)已申报或已在陕西省或国家立项的大学生“大创”项目、“互联网+”大赛、其他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等;
(4)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相结合,鼓励学生用创新创业项目服务乡村;
(5)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可以组织学生到县、乡、村和农户等多方面开展扶贫工作;
(6)校外实习基地和校企合作开发的项目等。
六、相关要求与评价考核
(一)相关要求
(1) 为了给大四就业做准备,学院要求有校企合作实践基地的相关专业大三学生,需按照院(系)要求,在短学期指导教师带队下集中参加校外调研或顶岗实习。对于没有集中调研或实习项目的大三学生,也可以选择跨专业报名参加校企合作实践基地的集中调研实习实践活动。
(2) 集中调研或实习期间,学生应服从指导教师和所在单位安排,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考勤考核,如无故缺勤,指导教师可给予该生不合格处理。分散实践期间,可以跟指导教师进行项目调研,参加教师科研项目,进行调研、文献梳理或程序实现活动,科技文化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也可以自己选择实践单位。
(二)评价与考核
夏季短学期作为本科生培养周期的一部分,考核合格后记入学分,各专业需制订符合专业特点与实践内容的考核方法。学生成绩考核参照《西安财经学院本科生实施“实践教学活动周”原则意见》进行,指导教师要科学合理评定成绩。
(1) 学生每周五给指导教师提交短学期实践日志。指导教师将过程指导成绩与报告质量成绩综合评定作为学生短学期成绩。
(2) 所有短学期报告(实践总结、调研、调查报告等)全部进行知网查重,文字复制比R≤25%的报告为合格,可以进行成绩综合评定。对于文字复制比R>25%的报告视为实践课程考核不合格,记入学籍档案,在下学期开学后4周内提供修改后的报告,重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视为补考合格,否则视为补考不合格。
七、短学期工作时间安排
(一)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制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5月5日前各学部专业将短学期实践活动安排报学院教务办。要求活动计划详细,可跟踪可考查。校内阶段,各专业为学生选定相应的课程或讲座,学生按时参加。二年级学生可以选择参加甲骨文大数据培训。
(二)实践活动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 校内实践活动
各专业班级根据各学部及专业安排到指定教室参加实践类课程学习。学生由班级导师及辅导员共同组织管理。
大一大二校内两周、校外两周;大三学生校内一周、校外三周,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的学生除外。
第二阶段 校外实践活动
(1)校外实践基地集中实践
由各学部及专业根据实习基地情况安排参加实习基地实习学生,并上报名单。在实习基地实习的学生,由指导老师负责组织管理。
(2)校外集中调研
指导老师如有明确调研项目计划,可组织自己所带学生进行集中项目调研。指导教师需提供调研计划,明确目的地,调研时间范围,参加学生名单等所需相关信息。(学校有配套经费支持)
(3)校外分散实践(校内实践活动结束后)校外分散实践的组织管理由指导教师负责。
(三)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实践教学活动总结。
(1)第1-2周:实践报告成绩评定。收齐实践报告,完成指导教师填写评语、成绩评定工作;
(2)第2-4周:实践教学活动总结。各专业对短学期实践教学活动工作进行总结,推荐优秀实践报告,将短学期实践教学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上报学院教务办,并将实践报告按专业整理归档。
八、夏季短学期指导老师要求及任务
(一)各指导老师在十八周与学生见面,要求学生在短学期(四个周)期间每周五提交当周的实践活动日志;并指导学生拟定实践性强、专业性强的调研题目。
(二)指导老师至少召开两次专业实习实践会,如动员安排会、总结会等。
(三)指导老师在分散实践期间和学生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实践情况,并能帮助学生解决相关困难。
(四)开学后两周内指导老师认真评阅学生实践报告,给出客观、准确、合理的指导评语与建议。
九、检查督导
指导教师应切实负责对学生实践活动进行指导,认真评阅学生实践报告。若指导的实践报告存在抄袭作假情形的,取消工作量,并追究责任;学生学分计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档案。
十、表彰与奖励
暑期短学期实践教学活动设立“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对获奖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学生获奖分两个层级,且作为评优、评定奖学金的依据。
经济学院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