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与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举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协议” 签字仪式
作者: 时间:2010年03月19日 00:00 点击数:
2010年3月16日上午,经济学院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西安分公司在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会议室举行了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和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协议”签字仪式以及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实习基地挂牌仪式。
经济学院参加签字及挂牌仪式的有经济学院院长铁卫教授,经济学院副院长苏永乐教授,经济学院党总支邱天瑞副书记,金融学系系主任胡碧教授,金融学系刘朝晖副教授。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参加签字仪式的有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贺侃,中国人寿陕西省公司银行保险部总经理王凤,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银行保险部总经理杨成,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张宝娟,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银行保险部总经理助理李春雪等。
在签字仪式上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贺侃副总经理首先介绍了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的发展状况,指出近年来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发展迅速,以40%的市场份额成为西安寿险市场的主导者,特别是其银行保险业务三年来一直居于国寿全国公司的前列,随着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及创新性业务的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迅速扩大,为解决企业对银行保险业务专门化人才的需求,并为企业选拨和储备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决定和经济学院签订在我院保险学专业联合培养人才协议,有针对性的培养适应市场变化满足企业需求的保险专业人才。贺总认为国寿西安分公司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创新性的市场开拓手段和经济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的结合将会有助于提升经济学院保险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的教学水平和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同时也希望今年经济学院能够输送更多的毕业生到公司实习,公司将从优秀实习生中择优录用毕业生。
随后铁卫院长讲话强调,我院和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签订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协议,即“2+1+1”人才培养模式是为配合我校“ 2+2”大类教改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探索,保险学专业是改革的试点专业。这种模式要求前两年学生完成专业基础教育、第三学年完成专业教育,第四学年在保险公司进行实训教育,由保险公司和学院共同设计课程,保险公司承担一些实务性课程教学,此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具有理论功底扎实,动手能力强,适应社会快,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的优势。同时金融学实习基地的建立能使学生较早的进入职业环境和职业角色,能将学生所学专业知识与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充分衔接,使学生真正做到学有所用。苏永乐副院长就实习基地的运行和“2+1+1”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协议的有关细节做了说明。双方表示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进一步细化“2+1+1”人才培养模式的相关内容,落实实习环节,加强对实习过程的全过程管理,努力确保人才培养新模式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增强实习基地的教学实习效果。
铁卫院长最后指出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和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有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衷心感谢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对我院教改工作的支持和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教育和培养。这次双方签订的“2+1+1”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不仅是新形势下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也是企业人力资源培养的积极探索,这种模式将学生的课程学习、实践性教学和就业三者统一起来,不仅对于学校优化课程结构,增强学生就业能力扩大学生就业有着积极的作用,而且也是企业对人力资源培养的新尝试,它将会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的人力资源。这种创新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校企合作的结果,它将会丰富我们的办学理念和思路,有助于推动我们学院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相信这种合作也会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剂。签字和挂牌仪式结束后,双方有关人员参观了学生实习培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