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做好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

作者: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0:00 点击数:

经济学院关于做好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西财党发〔2016〕14号)精神,结合我院基层学术组织改革和新一轮全员聘任工作实际,现将我院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党支部设置调整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分党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负责组织实施。
    2、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在分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3、本次支部委员换届选举工作由前任支部书记负责,新设立支部由分党委指定的人员负责。分党委委员和院领导联系支部并指导支部换届工作:
    财政与税收学部联系人:王军生
    金融学部联系人:刘树枫
    经济与贸易学部联系人:赵德良
    产业与区域学部联系人:胡碧
    行政党支部联系人:霍爱玲
    学生党支部按照支部设置要求,结合原教学系调整为基层学术组织并设置学部的实际,将所有学生支部名称与学部设置相对应,并对原金融学系第六学生党支部、原金融学系第七学生党支部作出调整。调整后学生党支部共计15个,分别为:
    金融学部学生第一党支部联系人:邱意
    金融学部学生第二党支部联系人:邱意
    金融学部学生第三党支部联系人:邱意
    金融学部学生第四党支部联系人:邱意
    金融学部学生第五党支部联系人:邱意
    金融学部学生第六党支部联系人:邱意
    金融学部学生第七党支部联系人:邱意
    金融学部学生第八党支部联系人:邱意
    经济与贸易学部学生第一党支部联系人:侯明晖
    经济与贸易学部学生第二党支部联系人:侯明晖
    经济与贸易学部学生第三党支部联系人:侯明晖
    经济与贸易学部学生第四党支部联系人:侯明晖
    财政与税收学部学生第一党支部联系人:赵慧
    财政与税收学部学生第二党支部联系人:赵慧
    新生党支部联系人:赵慧
    二、工作程序
    1、宣传教育
    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以此为契机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组织党员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条例,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政策和党员标准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坚强堡垒。
    2、呈报党支部换届调整的请示
    本届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分党委呈报关于换届调整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是: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的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等,经分党委审核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3、起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党支部要起草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回顾总结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努力方向。
    4、酝酿提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党支部提名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要按照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选举工作条例》(党字[2004]11号)文件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5、审查、选举
    分党委对各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进行初审,原则同意后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6、上报选举情况
    党支部委员会将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及党支部委员分工建议报分党委批准。
    7、上报委员会选举情况
    各党支部委员会在分党委批准后开会选举党支部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将结果报分党委审批,由分党委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党支部书记及委员任职条件
   根据《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西财党发〔2016〕14号)要求,当选的党支部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履行本职位所需要的理论水平。
    2、热爱党务工作,党性强、政治业务素质高。
    3、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党员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专业或课程建设负责人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担任,也可由教师党员、党务干部或优秀的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为了有利于学生党员管理,有利于在学生党员中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也可在有条件的学生党支部增设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由优秀的学生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在具有3年以上党龄的优秀党员中选任。
    2、新一届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由支委会汇总党员推荐意见酝酿提出,报分党委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3、选举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
    4、出席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人可投赞成票,也可投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投候选人以外符合条件的其他人。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选举工作人员由党支部推荐,经党员大会通过,在党支部指导下开展工作。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大会工作人员。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实施监督,唱票、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6、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能召开。被选举人获得的选票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在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7、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候选人得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请各支部妥善保存选票。
    8、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应做好任期内支部工作总结,同时报告本支部三年来党费收缴情况和2015年党建活动“立项经费”使用情况。
    9、选举结束后,各支部应及时将选举结果以及支部工作报告一并书面报告分党委(含电子文档)。选举结果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以及支部委员分工建议等。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回顾和总结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要点与努力方向。
    10、各支部应于5月24日前将选举结果报分党委审核。
 
 
 
经济学院党委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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