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中心各研究人员:
根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陕房资发【2016】21号)文件精神,交通银行光华路支行为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为我校职工统一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用于今后提取公积金使用。但因在办卡过程中,人民银行出台了“银发【2016】261号”文件,要求“一个自然人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账户,再开新户的,应当开立II类户或Ⅲ类户”。此次我校共有1108名职工成功开卡,其中有14张卡为I类账户(名单详见附件1);有1094张卡为II类账户。另有140人由于个人信息不完整或持有银行卡数量超限未能开卡成功(名单详见附件2)。
因Ⅱ类帐户卡受日累计限额(1万元)和年累计限额(20万元)的限制,为了方便我校教职工,经与交行光华路支行多次协商,本着“方便职工,自主选择”的原则,由职工个人自主选择任意一张交行储蓄卡作为今后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指定银行卡。由交通银行光华路支行到我校现场办理新卡领取、激活及采集公积金支取业务卡相关信息等业务。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1.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2.地点:2017年6月19-21日 长安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
2017年6月22-23日 雁塔校区原财务大厅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 从未办理过交通银行储蓄卡的职工(名单详见附件1)和愿意使用新公积金联名卡的教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到学校现场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激活业务,当场设置密码后即可正常使用。并可携带原交行储蓄卡现场办理新卡II类升I类账户手续。
2. 持有交行卡数量超限未能开办新卡的职工(名单详见附件2)和愿意继续使用个人原有交行储蓄卡(必须是能正常使用的)作为公积金支取业务卡的职工,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原交行储蓄卡到现场办理卡号登记手续进行绑定。
3. 原持有交行卡但现已丢失的职工,如果愿意继续使用原卡作为公积金支取业务卡的,需提前在交行柜面办理挂失补卡业务,持新卡到学校现场办理卡号登记、绑定手续;如果愿意使用新公积金联名卡,需提前在交行柜面办理原卡挂失销户手续,到学校现场办理新卡领取、激活和II类升I类账户手续。
4. 因个人信息不完整未能开办新卡的128名职工(名单详见附件2),可选择个人原有交行储蓄卡(必须是能正常使用的)作为公积金支取业务卡,持本人身份证及交行储蓄卡到现场办理卡号登记手续进行绑定。
5.如果职工个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的,请尽快到交通银行光华路支行(西安市光华路51号)柜台办理。
为了保证我校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的正常开展,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职工,确保公积金联名卡工作按时完成。
联系人:许李洁 电话:81556158转819 13259815633
孙 蓉 电话:81556158转820 13679166061
2017-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