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中心各研究人员: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西财研发〔2016〕1号)、《西安财经学院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西财研发〔2016〕3号)、《西安财经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补充规定》(西财研发〔2016〕8号)、《西安财经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进一步补充规定》(西财研发〔2017〕1号)、《西安财经学院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补充规定》(西财研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经各二级学院、部门初审、科研处审核,2016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基本结束,现对拟奖励的优秀科研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6月27日至6月29日,如对成果有异议,请7月3日前向科研处提交书面说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优秀成果公示如下:
《西安财经学院2016年优秀科研成果一览表》(详见科研处网站)
联系电话:81556180
2017-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