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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7]  发布者:国防中心      点击数:
国防中心各研究人员: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教学运行管理要求规定,决定于第1011周(52-512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师教学
1.教师教材、教学大纲、教案、教师课堂手册等基本教学文件的编写和使用情况;教学进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情况;多媒体教学情况;双语课、新开课、开新课等教学情况;
2.教师执行教学规章制度情况。如:是否按时上、下课;是否认真遵守调、停课规定等;
3.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课堂教学和维护课堂纪律的责任,督促学生前排就坐听课,对迟到、早退、讲话、吃东西、睡觉等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严格管理,及时制止,进行批评教育。
任课教师从“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教学班点名册”,上课时指定班干部做好课堂考勤工作,重点标注迟到旷课学生,并进行签字审核。班干部将任课教师签字审核后的“教学班点名册”直接交至辅导员汇总整理。
4.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情况(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报告、实验考核记录、实验课教学秩序、效果以及实验室开放、设备利用率等情况)。
(二)学生学习
1.与授课教师交流、互动情况;
2.学生学习纪律:上课迟到早退现象、课堂纪律状况;
3.学生晚自习出勤率、参加教师辅导答疑、完成作业等情况。
(三)教学管理
1.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如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安排、教学检查组织、调停课处理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
2.学部、系(教研室)、课程建设团队教研活动开展情况(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教学法研究等)。
3.做好各类教学运行与管理材料的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二、检查方法
(一)教务处
1.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部)的教学管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等工作进行全程检查,对本学期师生上下课情况、教师调停课和更换教师情况等教学秩序进行重点检查;
2.安排落实本学期校领导干部听课活动;
3.组织各年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
(二)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1.根据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网上评教结果,组织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听课评价;
2.重点检查教师调、停课补课及上课效果;
3.检查本学期各二级学院(部)领导干部听课情况。
(三)二级学院(教学部)
1.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组织部门负责人、同行专家对本部门本学期上课教师进行全覆盖听课,并将评价结果送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2.结合领导听课、督导听课、同行听课、观摩教学、教师评学、学生主题班会、师生座谈会等活动实施常规教学检查深入了解本单位教学情况;
3.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有关要求》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4.学部、系(教研室)、课程建设团队教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教学法研究等)执行情况;
5.对本学期任课教师教案、课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近三年新进教师的教案编写和执行情况;
6.检查实践教学计划的安排和落实情况,评估实践教学质量。重点检查2013级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
7.检查学生迟到、旷课,旷课次数多的学生二级学院要启动预警机制。各二级学院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依据校规及时处理,并上报教务处。
8.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在指定教学区域进行巡视检查,管理责任区域划分如下:
时间
      地点
长安校区
翠华西校区教学楼
雁塔校区教学楼
1号教学楼
2号教学楼
实验楼
星期一
管理学院
商学院
信息学院
文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星期二
管理学院
商学院
信息学院
文学院
经济学院
星期三
管理学院(上午)
统计学院(下午)
商学院(上午)
经济学院(下午)
信息学院
外国语学院
法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星期四
统计学院
经济学院
思政部
外国语学院
商学院
星期五
统计学院
经济学院
思政部
法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注:1.请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负责人提前10分钟到达所负责教学区域进行检查;
2. 重点检查各个教学区域学生迟到、旷课人次较多的班级,统计上报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
3.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全校各个教学区域全程督查。
(四)实验实训中心
1.对各二级学院(部)的实验教学管理、教师实验教学、学生实验学习等方面进行随机检查,深入了解学院实验设备、实验软件运行状况。
2.安排实训中心领导和专职实验教师实验看课活动,了解实验实训课教学效果。
3.检查多媒体设备使用损坏情况,落实具体负责人及时维修,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五)后勤集团
1.负责教学楼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清理讲台周围灰尘和垃圾;
2.做好教室多媒体教室检查工作,遇到设备故障问题,及时上报实验实训中心维修负责人,快速维修;
3.做好教师休息室清洁卫生和开水供应工作,为上课老师做好服务。
三、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日常教学巡视安排,制订完备的教学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利用办板报、挂横幅、专题活动等多种方式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宣传与动员工作,营造人人关心教学质量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良好学风、教风建设。
2.预备铃响时上课教师和学生进入教室。教师做好授课准备工作,学生做好听课准备。
3.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课堂考勤记录可作为学期课程平时成绩的一部分登记入册。学生缺课或缺交作业达到全学期的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应提出取消该生参加本课程考核的资格,报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后执行。被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正常补考。
4.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本单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需要后勤集团、国资处或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解决;需要学校解决的问题,可在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中提出目前教学工作中存在问题、解决的措施与建议,由教务处汇总后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四、总结反馈
1.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检查情况撰写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填写《西安财经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汇总表》,于515日前(加盖本单位公章)交教务处教务科(期中教学检查相关表格均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2.教务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将收集到的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二级学院(部);结合随机抽查、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等情况撰写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并在全校通报。
                                                                                 201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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