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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5]  发布者:国防中心      点击数:
广大共青团干部、青年教师:
根据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陕团办发[2017]38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结对帮扶贫困县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陕团办发[2017]57号)要求,团省委为进一步落实高校团委结对帮扶贫困县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我省高校共青团优势,助力全省脱贫攻坚,促进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的落实,同时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2017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陕团办发[2017]90号)文件精神,我校拟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现就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的总体安排
1.名额分配:1名。
2.选派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4)选派对象为共青团干部和青年教师。
3.选拔办法: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校团委按照分配名额,在校内组织报名和考察工作,经学校党委组织部遴选审核后报团省委。
4.挂职岗位:全省部分县(市、区)团委副书记或书记助理。各地市、县级团委要会同教育部门就挂职干部选派任免等事宜向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沟通,由组织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选派干部的任免程序。
5.人员安排:根据《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结对帮扶百县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陕团办发〔201757号)要求,我校选派的挂职干部安排至商南县团委。
二、选派干部的工作任务
1.扎实推动扶贫工作。选派干部要发利用高校优质资源,就实施好人才帮扶,志愿服务,青少年帮扶,文化帮扶,科普宣传等高校共青团结对帮扶相关任务对接。选派干部要将团干部“1+100”工作与扶贫攻坚任务相衔接,加大贫困地区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
2.切实锤炼作风。选派干部要利用挂职契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青年,增进与普通群众的感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保持奋发有为、苦干实干的精神状态,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锤炼作风、经受磨练、增长才干。
3.提高综合素质。选派干部要充分利用基层挂职机会,在工作实践中了解基层的国情、社情、民情,在推动工作中提高调查研究、组织动员、沟通协调、规划实施、开拓创新等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开展群众工作本领和社会管理工作能力。
4.推动基层工作。选派干部要对挂职所在县级团委及其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的情况进行扎扎实实的调查研究,积极协助所在县级团委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充分发挥自身知识和专业优势,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三、报名要求
申请选派的干部将《选派干部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和于2017121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092@163.com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1556096
电子邮箱:tuanwei092@163.com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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