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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6]  发布者:国防中心      点击数:
国防中心各研究人员: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考核文件要求和《西安财经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精神,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励教职工奋发进取,努力为学校改革发展多做贡献。现就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内容、等级、方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各类人员考核范围、内容、等级、考核方法和程序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西财院人字[2008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应根据教职工个人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师德考核评议结果综合确定考核等级。
各类专业技术岗位(含双肩挑、双通道人员)的聘期任务以2016-2018聘期相应岗位上岗聘用条件为主要考核内容。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双肩挑、双通道人员完成聘期分年度任务考核工作。
各部门应参加考核人数的计算方法为:
部门应参加考核人数=本部门在编人数(含人事代理人员)-本部门由组织部考核的处、科级干部人数-按考核办法规定不参加考核的在编人数(含人事代理人员)-见习期人员数
二、师德考核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精神,根据《西安财经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西安财经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建设,师德考核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和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
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中的“德”,按照师德评价体系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师德考核由各学院(单位)组织,作出评议。
年度考核时将师德考核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定的前置环节,师德表现作为教职工个人总结的必备内容,是推荐优秀的首要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三、时间安排
2017年度考核工作从20171215日开始,处科级干部考核时间见党委组织部安排意见,普通教职工人员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习动员(20171215--20171219日)
各单位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学习学校考核文件,部署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二)部门评议(20171220--20171226日)
1、教职工自我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2、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职工进行集中考核测评,确定考核等级,对其中确定为优秀等级人员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三)报送部门评议结果(20171227日)
各部门将推荐意见和考核结果于20171227日下午5点以前报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安校区办公楼人事科B307室),对确定为“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的人员须附相应的事实材料。
(四)汇总初审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考核推荐意见和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和初审。
(五)审定备案
考核工作办公室初审后,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普通教职工考核结果由人事处备案。相关考核材料由各单位归入本人的聘期聘任考核档案。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有关考核标准的掌握
1、考核中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优先考虑评定为优秀: 
1)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奖励或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奖励者;
2)在工作中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成绩优异,成果特别突出者;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考核中应考虑确定为不称职。
1)师德考核不合格;
2)因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行政拘留(含)以上或党纪政纪处分者;
3)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
4)造成重大事故或多次违反校纪校规者;
5)因缺乏责任心,给学校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6)不服从组织调配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
7)工作中失职、渎职者;
8)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旷工5天以上者;
9)无故不参加考核者;
10)其他可以确定为不合格的情况,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优秀等级评定
各部门拟定的优秀等级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本部门应参加考核人数的13%以内(如有小数,只舍不入)。
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对于应参加考核人数不足8人的部门,根据工作特点、性质相近的要求在部门所在基层党委(总支)中与其他不足8人的部门进行考核人数归并,并由基层党委(总支)协调按归并后人数的13%计算优秀等级人数。归并人数后推荐优秀人员的上报材料须有基层党委负责人签字确认。(应考核人数不足8人部门分组及推荐考核优秀人数参考表附后)
各部门推荐的优秀等级人员上报时须附单行材料。
 
(三)“双肩挑”人员的业务考核
“双肩挑”人员业务考核纳入所在教学单位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以实际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考核,原则上不进行优秀推荐,教学科研特别突出者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对不能完成专业技术岗位教学科研任务的报送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四)上年度曾被评定为优秀的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个别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连续推荐,但要从严掌握。
(五)凡获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当年年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不计入本单位优秀等次比例。
(六)其他情况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在试用期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首次确定岗位的重要依据;
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人员由原单位提供评语,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年度内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参照转业、退伍时部队鉴定进行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七)根据《西安财经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规定,自行考核科级干部的单位,科级及教职员工优秀比率总体不得超过本单位被考核人数的13%,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
(八)按照《西安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从事学术工作支持办法(暂行)》(西财人发【201514号)文件要求,高层次人才兼职学术工作秘书填写《西安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学术秘书考核表》,向对应专家进行述职,由专家进行考核,填写考核意见,报人事处备案。
(九)考核登记表统一使用陕西省规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在组织部、人事处部门网站下载。
五、几点要求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是学校日常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对人才队伍建设、教职工个人和单位发展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单位在职工考核中的主体作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二)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对拟推荐为“优秀”等级的,要严格掌握标准,好中选优,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宁缺毋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级的,要做到有理有据,理由充分。考核中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重视考核结果反馈。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要掌握本部门教职工考核情况,通过召开会议或者个别谈话方式向职工反馈考核结果,并做好反馈工作记录。
                                                                             201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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